僱主須知
申請條件
所需文件(聘請海外/本地外傭)
僱主須知
僱主在合約期內所需的責任
■香港政府規定任何國籍之海外傭工,每月工資不得少於HK$3,580.00。
■年終無須支付雙糧或花紅。
■海外傭工合約為期兩年,由到港日期計算,並無試用期。
■僱主必須為外傭安排膳食及住宿地方。
■僱主必須為外傭投保勞工保險及提供醫療褔利。
■外傭工作每星期可享一天例假;每年十二天勞工假期;工作滿一年可享七天有薪年假,即首兩年合約共可享十四天有薪年假,其後每年遞增一
天,最高每年增一天,最高遞增至十四天有薪年假。
■當外傭約滿或與外傭終止合約,僱主需支付該外傭回國渡假的單程機票。
申請條件
■持有香港身份證。
■香港永久居民或持有公司機構合約,証明僱主受聘於香港工作。
■僱主年薪HK$186,000或定期/活期存款HK$360,000或以上。
所需文件(聘請海外/本地外傭)
1. 僱主身份證副本(3份)
2. 僱主入息證明副本,請選擇其中一種:
■最近期之稅單副本(每年入息HK$186,000或以上)
■最近6個月之定期/活期存款副本(HK$360,000或以上)
■每月入息HK$15,500或以上(必須持續3個月)
假若其中一方做僱主而不能作入息証明,必須由另一方提供的
結婚證書副本(夫婦關係)
出世紙副本(父母與子母關係)
出世紙副本(兄弟關係)
3. 僱主地址証明正本:
差餉、水費、電費、煤氣或住宅電話費單任何一項
(可用配偶名字,但需要提供結婚証明)
4. 如住公共屋村請再出示以下文件
公共屋村租約副本或購買屋村後之差餉單
外傭暫住証批准信正本
註: 申請外傭暫住信,本公司職員會負責整理以下文件給僱主,
方便僱主帶 去所屬公共屋村辦事處申請:
■公共屋村租約副本
■家庭成員身份証及小朋友出世紙
■合約副本
■外傭護照
■住公屋請提供房署批准書及租約副本
僱主要主動聯絡公共屋村辦事處取得外傭暫住証批准信正本。
5. 僱主資料如下:
■國籍_______
■職業_______
■住宅電話號碼_______
■手提電話號碼_______
■僱主家庭面積_______平方米, 房間數目_______
■傭工所住的房間面積_______平方米/或與小童/老人家同房, 小童/老人家的歲數
■第一次請傭工/更換傭工/新增傭工(請?取不要的項目)
■舊傭工名稱_______
■舊傭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
■合約終止日期_______
6. 同住家庭成員資料
英文全名,出生日期,與僱主的關係及身份證號碼(如有)
7. 舊傭工之合約副本 (如家中已有聘用工人)
8. 在職或即將完約的傭工姓名,身份證號碼,簽証到期日
9. 入境處徵款(以半年為一期,每期2,400 元 支票抬頭:
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)
10. 入境處加快信(如需要) |